克 拉 玛 依 市 法 律 规 范 化 中 学 督 导 评估 方 案( 试 行 )克 拉 玛 依 市 人 民 政 府 《克拉玛依市法律规范化中学督导评估方案》说明《法律规范化中学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依据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克拉玛依市所属中学的实际情况制订
本《方案》指标体系设一级指标三项;二级指标十八项;三级指标六十二项
本《方案》对各级指标分别给予分值与权重,三级指标设优、良、中、差四个权重等级,系数分别为1 、0
4 ,总分为500 分
经督导评估总分达到450 分以上,同时各一级指标得分率均在85% 以上方能被评为克拉玛依市法律规范化中学
本《方案》包括:1 、《方案》说明;2 、评估指标及权重体系;3 、评估标准;4 、评估分数汇总表;5 、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一);6 、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二);7 、评估重点查阅资料目录;8 、教职工问卷调查表;9 、学生问卷调查表;10、家长问卷调查表
九年制学校应分别使用中学和小学两个《方案》进行督导评估;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使用本《方案》进行督导评估
本《方案》解释权属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督导室
法律规范化中学督导评估指标及权重体系一级指标二 级指 标三 级 指标要素个数分值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 级 指 标要素个数分值A1办学条件150B1学 校规 模10C1 班 级15A2学校管理200B6全面贯彻教育方针35C17进 展 规划120C2 学 生15C18面 对 全体 学 生35B2人 员配 备40C3 领 导班 子120C19重 视 素养 教 育35C4 教 职工 队 伍420B3设 施设 备80C5 占 地建 筑 面积25C20办 学 特色25C6 教 学用 房110B7依C21执 行 教育 法 规26法办学10C7 运 动场 地310C22执 行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