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进展党员工作程序一般程序介绍 进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进展。 坚持标准是指进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本文是入党进展党员工作程序一般程序介绍,欢迎阅读。 入党进展党员工作程序一般程序介绍 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举入党对象。 二、党支部确定培育人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举的对象,要常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 1—2 名党员负责培育。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育人教育、培育、考察方法:(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3)常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5)政审。五、党支部、党小组、培育人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季度由培育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一、党小组向党支部推举进展对象 党小组长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名推举进展对象。 二、党支部制定并上报进展计划 列入进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育考察一年以上的,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三、党委审定进展计划 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各党支部。 四、党委集中培训进展对象 培训时间为 5—7 天(或不少于 40 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未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进展。 五、党小组提出进展意见并向支部推举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后,将本小组的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交党支部。 六、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情况公示,并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进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育考察的对象,通过基层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征求党小组意见后,召开拟定重点培育方案,订出进展计划,报送上级党委。 八、党支部向党委报告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政审材料、公示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支委会讨论意见,报上级党委。假如是团员,还应附团组织推举意见等材料。 九、党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门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合乎要求的,填写《入党志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