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万科惠斯勒小镇 2 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编制人: 审查人: 审批人: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为了法律规范中天公司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 〕489 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25〕22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农民工根据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二
在施工作业区内醒目位置公布公司举报电话 024-23987172; 三
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
公司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直接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 五
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时,应明确对该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 六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根据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根据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项目部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
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