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1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稿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切实加强“基本技能”建设,全面提升广阔干部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和正规操作能力,巩固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矿业管理集团对所有从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质量环境等有关人员的培训。 二、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矿业管理集团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二)总工程师负责按矿业管理集团年度培训计划和生产实际,审批月度和应急培训计划。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矿业管理集团年度、季度、月度和应急培训计划的编制;教学计划和授课计划的制定;专兼职老师的配备;教案的审查;企业三项人员以外的其他作业人员、新招工人、落聘人员的待岗培训;工人职业资格培训的选派以及技师、高级技师材料审查上报工作;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项目经理、安监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办证、管理工作;负责技术、经营等其他各类外派培训人员的外派培训管理;负责学员的出勤、学业成绩和资格证等培训档案的管理;负责教育培训费用的管理考核;协助专 业和部室做好培训班的班级管理工作。 (四)党群工作部负责做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管理集团形势任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生产技术部、安监处等部室负责专业培训内容的确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的试题编制、阅卷、考核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监督检查基层单位的日常技术培训情况,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 (六)基层单位负责落实矿业管理集团下达的月度安全学习计划,组织本单位员工日常的安全、技术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负责按矿业管理集团培训计划输送符合培训要求的岗位人员;负责各岗位工种人员的申报、建档工作;负责按所持有的操作资格证工种,合理调整员工的岗位。 (七)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培训、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安全培训的质量、参加受培训学员的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工作,负责基层单位的日常安全培训检查考核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培训计划的编审 1.各单位、各专业根据培训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年度、季度、月度及临时应急培训需求计划,作为人力资源部编制培训计划的依据。 2.安监处协助人力资源部根据上级要求和矿业管理集团各项安全工作的需要,于当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完成矿业 管理集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