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老师从教 20 年可参评“正高”职称 《光明日报》消息 今后,“教授”这一令人艳羡的头衔,将不再是大学老师的“专利”,北京优秀的中小学老师也可以评“教授”了!近日,北京启动中小学老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打破实施20 多年的中小学职称评价体系,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老师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老师职称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试点改革涉及 35 149 名中小学老师。 北京中小学老师能评“教授”,并不意味着评选“门槛”的降低。对不同职称等级,根据要求,从教书育人、课程教学、教育教学讨论、影响力、学历经历 5 个方面,有侧重地考核,充分体现了中小学老师的职业特点。如正高级老师标准,除要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教书育人成果突出外,还必须在本教学领域有很高知名度,近 5 年受聘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被评为“北京市特级老师”,市级骨干老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在高级老师岗位任教满 5 年;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20 年等。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硕士、博士应聘到北京的中小学甚至幼儿园执教。假如小学老师到中级、中学老师到副高级就到了职业追求的“尽头”,这不仅有失公平,而且也限定了他们的职业进展,不利于鼓舞老师终身从事中小学基础教育。在中小学设立正高职称,意味着中小学老师只要在教学、教研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就可以获得高级职称,工资待遇和职业地位与大学教授看齐。这对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培育造就中小学领域的教育教学专家,提高教育质量,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