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控现场管理制度》(一)现场管理1
严格遵守现场管理条款、品控岗位职责及相关通知规定
严格按工作安排内容分主次开展工作
测试所需全部用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法律规范放置
每完成一个操作步骤,对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
方法应法律规范,严禁由于操作方法不法律规范而造成产品、设备发生损伤
发现产品质量异常,必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严禁漏检、少检或编造检测数据,出现测试不平均现象
若有不合格品批量出现应及时发现、反馈
严禁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让步接收由指定负责人放行)10
严禁检测过程中出现差错,甚至同样差错连续出现
产品测试完毕后,必须按规定放置整齐
严禁非测试人员动用测试仪器及电脑,严禁利用电脑做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
严禁闲杂人员无事在测试间闲聊、逗留
如违反以上条款,扣 5 分/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按质量事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二)半成品、成品检验管理条款对违反以下条款人员,扣考核分 10 分/次:1、 未按生产系统技术人员颁发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测
2、 品质有明显不合格未发现
3、 产品有明显质量隐患未发现,盲目盖合格章
4、 发现异常,未仔细分析并及时上报,做好记录
5、 由于检验原因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6、 产品跟踪记录表上有明显质量隐患记录未发现
7、 未按上级领导安排进行检验以致影响生产进度
8、 野蛮操作,损坏产品
对违反以下条款扣考核分 20 分/次:1、 标识卡、记录不一致未发现
2、 测试记录不清楚,漏记或不签名
3、 产品标识卡漏写或写错
4、 卫生检查整改后仍不合格,物品放置杂乱
5、 测试产品有误差超标准未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6、 记录不清影响工作
7、 有不合格品未作记录或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8、未按上级领导安排进行测试以致影响生产进度或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