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软件许可合同(2) 第五条 专有资料的交付改进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被许可方提供专有资料。交付条件为 c.f.r,目的地机场为中国_________机场。 5.2 许可方提供给被许可方的专有资料用英文书就。 5.3 假如许可方提供的专有资料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的书面通知后 30 天内,免费将专有资料重寄或补发给被许可方。 5.4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方对程序如有改进和进展,应免费向被许可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程序和专有资料。 5.5 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_________天内,被许可方要提供给许可方一个文件证明,已尽其所能和所知,除了经许可方同意由被许可方保留的一个用以归档的复制件外,将其原件和其他完整或部分复制的复制件,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复制件,退还给许可方或已销毁。 第六条 安装与验收 6.1 许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被许可方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施上安装_______系统。安装费应加在许可方发票上,由被许可方支付。被许可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安装时间表,根据预先交给被许可方的场地准备指南所规定的规格,负责按时完成任何必要的现场准备及被许可方设施的修改。必要时,被许可方应根据场地准备指南提供其他测试设备及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电源插座、中断电缆、卫星设施等)。被许可方应负责一切该等设施、准备、设备、物资以及为此所需的许可和批准,并支付其费用。 6.2 验收测试和验收 a.系统的验收测试应依照许可方的验收测试程序进行。许可方和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前述测试程序进行验收测试。假如任何该等测试没有成功完成,许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对测试进行评估,并且对系统进行任何调整或校正,使系统能按规格运行。一切该等测试的开始,应给予被许可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给予被许可方观察一切该等测试的合理机会。 b.“成功完成”一词,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测试方面时,指在特定的测试程序中规定的该等测试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对测试的提及指的都是许可方验收测试程序中的测试。 c.在系统的验收测试程序中规定的一切测试已在被许可方设施地点成功完成时,系统的验收(简称“验收”)应被视为已经进行。 d.许可方声明并保证,许可方将向被许可方交付完整、准确、有效的系统。该系统能够达到在产品说明和规格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并由系统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