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队井下用电管理制度外委队井下用电治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外委施工队的用电治理,标准井下用电的行为,明确负责接电源区队的职责,保证矿井供电系统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
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第一局部 外委队的职责 第一条 外委队在井下作业需要取用电源时,由派工单位出具工作联系单,机电组依据工作联系单办理用电审批单,凭用电申批单到指定区队联系接电事宜
其次条 外委队井下施工取用电源时,必需加设总馈电开关(不超过20KW 的负荷时,可以用真空 30A 开关代替真空馈电开关),馈电开关(或30 开关)由本队的修理电工负责连接
第三条 外委队井下使用的全部电器设备(包括煤电钻综保、开关、煤电钻、钻机、空压机、喷桨机、电缆等),都必需符合公司下发的标准,具有煤安认证,根据完好标准安设
开关、综保必需具有加锁装置,接地装置安设合格,保证用电的安全性
第四条 外委队在井下一条大巷或顺槽内,施工同一个工程时,在不超过 500 米的范围内,只允许办理一次接电手续,区队包机人只接电一次,需要续接负荷电缆时,由外委队自己负责解决
第五条 依据锚索队工作的特别性,锚索队到各连采工作面(其余地点按正常程序)打锚索,接拆电源工作可以直接向连采队跟班队长申请,不用办理用电申请手续,跟班队长负责安排接电事宜
第六条 锚索队到其它外委队施工点打锚索时,必需到机电组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凭用电申请手续找相关外委队接电,接拆电源工作,由相关外委队队长,安排自己的电工来完成
特别状况下,夜班打锚索相关外委队没有当班电工时,锚索队必需安排自己的电工来完成,但接电前必需请相关外委队队长指定位置,接拆电源后,锚索队必需找相关外委队队长准时检查验收
经过验收后接电开关消逝的防爆问题,由相关外委队负责;没有经过验收时,接电开关消逝的防爆问题,全部由锚索队负责
第七条 外委队进展炮掘工程施工,所安装的局部通风机必需符合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