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购员工资发放规定导购员工资组成:固定部分(基本工资+考核奖励+公司福利)+浮动部分(集体销售提成+个人订单奖励)+奖金一、固定部分:2108 元~2508 元1、基本工资:1200 元2、考核奖励:400 元~500 元1)、全勤奖:100 元,无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请假、旷工、休息超过规定天数现象。2)、工作法律规范奖:200 元。服从管理,个人无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公司规章制度详见《XXXX 商场考核体系(导购员)》。(个人扣分合计满 5 分,包含5 分,工作法律规范奖打对折;满 10 分,包含 10 分,工作法律规范奖不发)3)、业绩完成奖:100~200 元。店面总业绩完成 80%以上,奖励 100 元;90%以上奖励 150 元;100%以上奖励 200 元。业绩指标详见附件。3、公司福利:508 元~808 元1)、午餐补贴:208 元(26 天),按每月实际上班天数以 8 元/天计算。公司当天提供午餐的则当天无午餐补贴。2)、工龄工资:50 元~300 元,工资每满一年增加 50 元,最高不超过 300 元。3)、保险补贴:300 元,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前,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按每月 300元直接以现金形式发给员工本人,商场统一办理后,则此保险补贴不再发放。二、浮动部分:1、销售提成=店面月销售额*1.5%*个人比例 每月最低指标 6 万,低于 6 万时不计提成,高于 6 万时才能全部提成1)、店面月销售额以当月的所有收款为准,扣除退单、退款、装饰公司返款。有几点规定如下:a、店外带来的单子或亲朋好友、装饰公司双包的单子,若导购员共同参加洽谈接待的则销售额按 50%计入月总销售额。(店外带来的单子或亲朋好友、装饰公司双包的单子,导购员自始至终未参加的不计入月总销售额)。b、若客户在本店预订,在其他店选材料、签单结算,则将收款额的 50%计入本店,收款额的 50%计入选材料、签单结算的店面。c、在一个店搞大型活动,其他店的导购员来帮忙所签的预订单,预订金的60%计入此店,40%归预订单签单人所在店面,预订单业绩归签单者个人。若客户在活动所在店面选材料、签单结算,结算时的收款额的 60%计入活动所在店面,结算时的收款额的 40%归预订单签单人所在店面。若客户不在活动所在店面选材料、签单结算,结算时的收款额的 40%计入活动所在店面,结算时的收款额的60%归预订单签单人所在店面。d、凡在店外搞大型活动定的单,预订单归签单导购员所属店面,预订单业绩归签单者个人。若客户不在签单人所属店面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