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设计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 地址:联系人:电话: 乙方(受托方):恩施市几木设计工作室 地址:恩施市皇御路皇御苑小区 19 号-24 号 联系人:柳增臻电话:18995924404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 服务内容1、双方经协商,决定由乙方代理甲方的下列服务:1)策略部分a.项目推广策略的建议;b.项目传播策略的建议;c.广告企划会议(每月 次); 2)创意部分a.项目视觉(VI)系统创意和设计;b.销售平面广告及物料的创意和设计;c.促销推广活动广告及物料的创意和设计(不包括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3)其他; 1、甲乙双方每月召开 次协商会议,商讨下一轮广告设计方案,乙方应紧密结合甲方销售策略及销售进度,随市场形势调整修正,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广告宣传工作。所有的设计作品只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成为最终稿。2、乙方应当根据中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以及甲方的合法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工作合法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3、双方应提前制定详细工作内容计划,即年度服务具体内容(工作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签字有效)。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前双方应对乙方的服务进行回顾与评估,甲方若同意续约则根据届时的业务进程、工作量以及人员投入成本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署合同。甲方若不同意续约,则本协议自期满之日起自行终止。三、保密约定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转让甲方的任何资料。同时双方确认,本协议所涉及内容及报价属于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漏给第三方。四、收费除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外,其它所有涉及第三单位费用发生的项目,均需由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进行工作。1.服务费1)本合同壹年服务费为 ,费用按(季度、半年、一年)的方式支付。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完稿后设计(电子文件或符合制作成品要求的小样)必须符合印刷标准。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固定策略和创意人员,为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的创意、设计工作。4)假如甲方项目发生变化,或者工作量增减,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前提,另行协商服务费用,签署补充协议。五、制作1、在广告设计代理以外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