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工作双向协议书 甲方:广西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用人单位): 丙方: 大学 学院(系、所、中心) 姓名: 学号:甲、乙、丙三方就有关挂职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同意接受丙方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乙方)挂职工作,工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丙方同意接受甲方推举的工作。 二、甲方同意丙方将其户口和人事关系临时留在 大学,直到丙方被正式录用为止。三、甲方推举丙方到乙方单位从事 工作。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向丙方的工作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和支持,并提供以下待遇:1、做好推举、协调工作。 2、在专家学者楼内免费提供住房,内含日常生活必需品。 3、安排一至两次到周边地市进行考察活动。 4、每年给予报销学校至柳州高新开发区 2 个往返(4 个单程)的火车硬卧车票,并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路途补贴。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按实际在岗工作情况,月工资每人按 3300 元/月的总额标准发放(内含基本工资、伙食补贴、交通补贴、电话补贴等,不含个人所得税)。 2、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及安全保障措施。 六、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丙方在安排好学习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安排在柳州工作的时间,每年至少安排 2 个月以上的时间在柳州工作(期间,丙方须根据乙方的工作安排出差或回校收集资料),熟悉情况,尽快适应工作要求,发挥自己的专长,并能充分利用母校资源(指资料、信息及实验设备)及导师的知名度为乙方服务。 2、丙方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工作中不怕困难,努力进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岗位的安排或变动。 3、丙方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参加与挂职无关的其他社会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自身的伤病甲方、乙方概不负责。 4、丙方在乙方单位工作期间,不能完成所交办任务,工作能力差,违反有关法规的, 经告诫,不改正的,甲、乙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乙方工作造成的损失。 5、丙方对在乙方单位从事的技术讨论工作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单位许可不得将在乙方单位工作期间从事的技术讨论的内容对外泄露。 七、如甲、乙方未能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的,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甲、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丙方造成的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人事部门、乙方单位和丙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另签定补充协议,经签字后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