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新考纲核心素养1
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大代表的产生;人大代表的职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政治认同通过理解我国重大法律、政策的出台过程和实施效果,把握我国政体的内容、优越性等,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同科学精神正确理解和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人大代表的各项权利与义务、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各个表现,把握人大与中国共产党、“一府一委两院”、人民等主体的关系法治意识明确我国法律充分代表人民的意志,提高尊法、守法和护法的意识公共参与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各种意见征集活动,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人民代表大会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性质最高国家①权力机关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②负责,受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③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④监督权立法权(设区的市及以上的人大)、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⑤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委会点拨:为了加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不具有权力机关的性质,而是在权力机关领导下担负某种专门任务的机构
这些专门委员会是常设性机构,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监督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
2.人大代表的产生、职责(1)法律地位:国家⑥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