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建渣土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规范XX县区基建渣土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为切实加强县XX县区基建渣土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XX县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XX县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规范XX县区基建场地和基建渣土作业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基建渣土运输市场准入制度,推行密闭化运输,逐步解决超高、超载、撒落等渣土运输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成立规范XX县区基建渣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雷欣同志任组长,范光武同志任副组长,朱元敬、杨学文、徐宁、胡椰、刘传智、徐定平、朱健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徐定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交通、城管、交警、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抽调专人联合办公,负责组织实施基建渣土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一)强化源头管理
切实加强XX县区建筑工地监管,建立基建场地明细台账,施工单位要采取围挡作业,项目业主、施工方1必须做到五个“必须”:必须建立洗车平台;必须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必须修建污泥过滤沉淀池;必须密闭运输基建渣土;必须安排专人现场督促清洗车辆
严格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落实“四不出场”管理标准:未落实保洁措施的车辆不出场;装载未密闭的运输车辆不出场;车体、车轮不整洁带泥的车辆不出场;未取得渣土准运手续的车辆不出场,从源头上杜绝渣土运输污染路面现象的发生
(二)实行许可制度
严格实行基建渣土许可证管理制度,第1页共18页建筑渣土的产生单位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基建渣土消纳场所必须办理《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证》
对建设、施工单位未办理许可手续的,县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