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方面的处罚规定1、井下每发现一台(件)设备失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罚使用单位 500 元,罚责任者 100 元
2、高低压电器设备都必须包机到人,留名挂牌,每查出一台无责任牌,罚机电班长 50 元
3、开关不上架,五小不上板,每有一处,罚设备包机人 50 元
4、凡不执行停送电制度的,罚单位正职 200 元,施工单位 200 元,由单位落实责任者
5、采区电钳工,未经专门培训,未经机电科允许,擅自操作采区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对指挥人员及操作者均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 200 元
6、胶带机、刮板机等必须设置可靠的往返声光信号,一个不合格,罚负责人100 元
不打信号私自开皮带或溜子者,罚款 100 元
7、设备不完好,罚设备包机人 50 元
8、电器设备停用后,开关手把不打零位、不闭锁,罚责任者 50 元
9、发生高爆、馈电跳闸、强行送电的,对指挥人员及操作者均按“三违”处理,各罚款 100 元
10、发现甩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等,对责任者按严重“三违”处理,对单位罚款 500 元,并及时恢复装置
11、皮带缺辊或坏托辊不处理,一个罚责任者 30 元
12、发现一次煤埋皮带机尾,罚单位 200 元
发现一处煤磨皮带罚岗位工 50 元
13、皮带跑偏(皮带超出顶、底辊视为跑偏或磨 H 架等)一处罚责任人 50 元
14、向煤仓内扔木料、锚网锚杆等杂物,发现一次罚责任人 100 元
15、上班期间脱岗、离岗罚款 20 元
16、上班期间睡觉,罚款 100 元;并按三违处理
17、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玩手机、听歌、玩游戏等),罚款 50 元
18、中午午休食堂喝酒,按三违处理,罚款 50 元,并进行教育
19、上班期间衣装不整,不穿工作服,罚款 20 元
20、检修期间不停电,不悬挂警示牌,罚款 20 元
21、特别岗位上班不带特别工种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