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 站 建 设 合 同 书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南京正沃广告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刘付锋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13976852为充分利用 Internet 商业效用,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甲方就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站达成以下协议并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承诺,同时甲乙双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第一条:建站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网站开发和制作,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相关技术支持及网络支持服务。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网站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一载明。第二条:甲方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一) 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以及管理甲方网站,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为: ,因甲方指派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甲方承担。(二) 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网站及网页的设计制作前提供有关网站整体设计的具体要求和意见(内容包括:首页和内页的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三)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网站建设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所提供的图片保持清楚、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四)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五) 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六) 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假如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七)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八) 合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