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莒县后石崮、朱官庄、十里沟、黄山、河北5 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 (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 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法律规范》、SL52—93《水利水电施工测量法律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DJ275—88《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工程规程、法律规范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1)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施工放样 28d 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施工放样前 21d,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3)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 28d,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法律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
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别部位或特别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