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合伙协议书 甲方:赵* 乙方:吴* 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汽车修理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修理厂的顺当设立与运行,双方经公平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共同出资投资设立汽车修理厂,甲方拟出资 万元,乙方拟出资万元。 二、甲乙双方按分成公平担当汽修厂营运中所产生的全部盈亏。 三、甲乙双方作为汽修厂的合伙人,在另一方会做人转让其在汽修厂的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 四、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汽修厂转让或出租,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元)违约金。 五、乙方负责汽修厂技术方面的支持,以及修理方面责任,领取由甲乙双方协商的薪资。 六、以下事务,必需甲乙双方全都同意方可实施: 1、处分汽修厂的不动产。 2、转变汽修厂的名称。 3、向企业登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合作期间的日常治理。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汽修厂的财产安全,如有财务丧失,经查明后如因个人缘由的由失职方担当赔偿,如因共同缘由则双方共同担当赔偿。 3、甲乙双方有对外公关、业务联系及处理时间的打算权。 4、乙方负责修理方面的打算及员工的”治理与指挥。 八、财务治理 1、人民币元以上的开支与对外担保等业务,须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全都通过方可执行,未经共同协商擅自执行的,如造成损失,由擅自执行方负责赔偿另一方损失。 2、合伙设立账号、账簿,由财务负责打理,每日核实,每月核算。双方有权利不定时核查账目。 3、每日账目应与每日下午签字存档,当日确认后产生的账目存至次日确认。(如有一方因事不能签字确认须托付他人确认,守约方须提前向另一方说明)。 4、为保证汽修厂的正常运作,财务先进余额缺乏元以上的不行进展利润分成,且分成后的财务先进余额不行低于元。 九、甲乙双方或需退出汽修厂,需提前三十日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若违反本条规定擅自退伙,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叁万元整(¥:30000 元)。 十、一方退伙的,双方根据退伙时汽修厂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汽车修理厂合伙协议书 甲方:全建成 张世军(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文辉 韦镇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桂林市大河乡大村路边门面建立汽车修理厂,合伙经营汽车修理业务,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