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件甲部-总承包合同条款合同条件索引条款1
一般定义及总承包商的责任建设单位代表的指示合同文件法定责任、通知、费用及收费工程的标高和放线材料、货物和操作工艺应符合规定、测试及检查专利权税与专利权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建设单位代表进入工地现场的权利工程监督工程变更、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报价单承包金额尚未安装或现场以外的材料和货物实际竣工和缺陷保修责任分段竣工转让和分包人身和财产损害及建设单位的保障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接收工地现场、竣工和延期误期损害赔偿金延长竣工期限工程正常进度受到干扰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建设单位终止合同总承包商终止合同指定分包商指定供应商独立施工承包商证书和付款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战争爆发战火破坏古物古迹诉讼行贿附录1
一般定义及总承包商的责任1
2按照并根据总承包合同条款规定,总承包商应为合同图纸所显示以及报价单及总承包合同文件所说明或提及的工程施工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管理协调、整个工程保修负全责
在各方面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取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当局的认可和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制),直至交付使用
本总承包合同文件的一般定义可参照工程规范附录“A”–开办项目第0
3由本合同生效日直至竣工证书发出日止,总承包商须完全负责保护本工程,包括保护在工地上或送抵及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使用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械、物料或任何其他物品
4总承包商须在竣工时,按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所需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材料及竣工图纸、资料和光盘(包括工作软件)等
并完成所有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