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日志填写规定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 法律规范监理日志的填写,使监理日志能真实、全面、详细、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具有可追溯性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监理人员对监理日志的填写
2、职责2.1 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由经营与管理部归口管理
2.2 项目监理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填写
2.3 各专业监理日志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负责填写
3、要求3.1 监理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档案资料,每位监理人员应坚持天天记录,不得后补,且内容要真实、全面、准确
3.2 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检查专业监理日志,并签署检查意见
4、作业内容4.1 项目监理日志内容(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a.当日大事记及天气情况
当日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以及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和建议情况;c
与承包单位沟通协调情况
当日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情况
当日参加(或主持)的会议主要内容
当日签署的监理文件
监理指令不落实的原因及实行的措施;h
公司的要求、指令安排落实情况;i
检查监督监理人员监理工作情况
监理人员的不良行为、思想动态问题了解及处理情况;k
监理人员调整及交接情况;l
当日监理人员培训情况;m
其他需记录的事宜
4.3 专业监理日志内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填写)a
当日工程进度及本专业大事记
本专业设备、材料进场情况
当日进场、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
检查、巡视、旁站工作情况
当日处理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材料代用等
当日验收的设备、材料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当日工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影响进度问题及处理情况
当日参加的工程计量及施工进度预算审核情况
当日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的意见
当日签发的监理文件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