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刑法论文范文 虚拟财产具有物权属性,目前对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适用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制存在诸多弊端,应通过界定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选择适用的罪名。下文是学习啦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网络虚拟财产刑法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络虚拟财产刑法论文范文篇 1 浅谈虚拟财产刑法保护 摘 要 据 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 2025 年底,我国网民已达到4.57 亿,而网络游戏玩家有 1.2 亿,网络游戏成为一些人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然而,玩家在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受到现实世界各种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应该引起法律人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 虚拟财产 刑法保护 合法权益 何为虚拟财产?“‘’虚拟 不是指这种财产的价值是虚幻的,更不是指此种财产的法律性质是虚幻的,而是为了与传统的财产形态形成适当的区分,表明虚拟财产因网络虚”拟空间而存在。 虚拟财产与现实的固有财产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它为非实体物。虚拟财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所述虚拟财产仅指狭义虚拟财产,即网络用户通过支付费用或凭自己正当行为努力取得、并具有在现实交易市场内通过交易猎取现实利益可能性的虚拟物品,表现为 Q 币、网络游戏中的点数、虚拟 ID 账号及角色属性、装备和宝贝等。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财产应当具备如下四方面特征:(1)价值性,即财产上凝聚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包括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两种;(2)可控制性,即人们能够通过一定的行为方式对财产进行支配;(3)交易性,即财产不仅能够为一个主体享有,还可以通过流转为其他主体享有;(4)合法性,即财产获得与存在应该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从前述虚拟财产的特点来看,虚拟财产基本上具备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财产具有的这四方面特性,虽然它特别的存在状态使其区别于其他财产类型,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它具备财产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因此,虚拟财产是财产的一种特别表现形式,应该受到刑法保护。本文下面重点要谈的是虚拟财产刑法保护问题。 一、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刑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