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经营合同合集 8 篇投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作为投资
(投资 ) (2)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
(投资 ) (3)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
(投资 ) 投资比例: (1)甲方占工程工程的 %(按 %出资,担当亏损,享受分红)
(2)乙方占工程工程的 %(按 %出资,担当亏损,享受分红)
(3)丙方占工程工程的 %(按 %出资,担当亏损,享受分红)
核算方式:仅对联合经营的范围实行独立核算
第四条 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立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担当亏损及担当法律责任的义务
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立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担当亏损及担当法律责任的义务
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立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担当亏损及担当法律责任的义务
第五条 利润安排与风险担当 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本钱和开支后,其余为红利,按投资比例安排
该工程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合投资双方对该债务在投资范围内,按投资和分红比例担当亏损
第六条 联合 投资各方按商定投资多少按实际需用、 按比例投入
投入在本工程独立的财务账号内,支出要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以便利各方对投资状况予以监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时,视为违约,每逾期壹日,违约方应向联营体缴付其投资额的 1%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钱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投资额的 10%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如守约方同意连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联营体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书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