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使用法律规范化管理制度 下洼镇中心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动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养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语言文字使用法律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学校建立推普工作指导小组,有一名主任分管,加强学校推普工作的领导,各班配备二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老师必须仔细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老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5、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星级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二、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老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老师必须达到《老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科室定期进行老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法律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法律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法律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法律规范字。 三、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1.语文课、写字课、说话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 2.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教育。 3.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法律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法律规范基本功训练。 4.校园内有法律规范语言文字的标语或提示语。 5.学校有“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宣传栏”。 6.学校和班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 7.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