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检查范围和内容各乡镇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党委、政府贯彻学习《规定》情况,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完善考评机制情况,落实待遇保障情况,组织检查考核情况等。2、涉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信访举报的受理、核查和处理情况。3、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突出问题情况,特别是查处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独断专行,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奢侈浪费问题等情况。4、建立健全《规定》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等情况。农村基层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人大主席团及政协联络组织负责人、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负责人、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个不准 逐条进行对比检查。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村民委员会及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围绕遵守廉洁履职方面 22 个不准 逐条进行对比检查。二、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实行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全县成立贯彻落实《规定》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由县纪委和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专项检查日常工作。各乡镇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三、工作步骤专项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1x 年 xx 月底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乡镇要根据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 100%,并仔细做好有关情况汇总和上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或县纪委监察局处理。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和政协联络组织负责人、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