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付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明确资金支付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集团公司实行资金支出统一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3 工作程序 3
1 现金管理3
1 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特别情况需要超限额支付现金,必须报财务部领导批准
2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控股子公司财务科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 1500 元,每日现金结余金额不得超过库存限额,超过限额的必须于当天送存资金管理室或银行
3 严禁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4 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月结制度
5 支出在 500 元以下的,可由各财务科以现金支付;支出在 5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现金支票,通过资金管理室支取现金;支出在 2000 元以上的,先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付款委托书,再由资金管理室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
控股子公司支出在 1000 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支出在 1000 元以上的,应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
6 会计主管每月对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并和出纳签字确认,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7 财务部主管部长每季会同会计主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签字确认
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书面形式呈报总会计师
2 各二级单位和控股子公司,要制定付款审批制度和付款程序,根据资金预算由所驻财务科按规定办理
1 凡能够网上支付的,应通过网上提交付款指令,经过系统预算自动检测后,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审批付出
2 不能实现网上支付的,按规定由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