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资金使用合作协议书编号:甲方: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 乙方:公司于年月日在乙方到期贷款万元临时无力偿还,特向甲方申请过桥资金贷款,鉴于乙方已于年月日出具《续贷承诺书》,甲方拟同意为该公司发放贷款万元,用于偿还上述贷款,并签订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承诺1.甲方为企业发放的单笔过桥资金贷款以乙方在《续贷承诺书》中的续贷贷款额度为准
若出现乙方出具的《续贷承诺书》中续贷金额超过《东港区中小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额度为准
2.加快过桥资金贷款发放效率
在乙方《续贷承诺书》转交甲方后,甲方自企业提报完整贷款手续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过桥资金贷款发放到位
3.严格贷款资金支付
过桥资金贷款实行受托支付方式,通过企业在甲方账户汇入企业在乙方账户,账号:
二、乙方承诺1.及时出具《续贷承诺书》
自接到企业贷款申请之日起2 日内,向准备给予续贷的企业出具《续贷承诺书》
保证甲方汇入公司在乙方上述账户资金用于偿还年月日在乙方到期贷款,如被公司挪用,由乙方承担责任
3.及时发放续贷贷款
自企业还清到期贷款(即甲方将过桥资金汇入企业在乙方账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且在本月月底之前,发放续贷贷款,并确保月底之前汇划至企业在甲方账户,账号:
4.严格履行承诺贷款额度
对企业发放的续贷贷款金额不低于《续贷承诺书》承诺的贷款金额
5.严格贷款资金支付
续贷贷款发放当日(假如当日结算系统已关闭,第二个工作日上班第一时间)实行受托支付方式,直接通过企业在乙方账户汇入企业在甲方账户,账号:
6.提供过桥资金贷款担保
乙方为甲方根据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公司发放的过桥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违约追究甲、乙双方假如违反以上承诺,根据《东港区中小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