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监理细则编 制:_____________________审 核:_____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况工程起点桩号:1+817
40,终点桩号:3+051
38,道路因设计改线而形成断链,断链(长链)长 51
09 米,总里程 1285
路幅宽度为 40 米,其中机动车道 8
0×2 米,两侧分别为分隔带 2
0×2 米,非机动车道 5
0×2 米,人行道 5
本工程路面为水泥砼路面,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 22 厘米水泥砼板+30 厘米二灰碎石,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 15 厘米水泥砼板+20 厘米二灰碎石
本工程投标造价 618
8 万元,工程开始日期 2025 年 3 月 6 日,工程结束日期 7 月31 号,总工期 148 日历天
第二章 项目监理的组织 第一条 为加强监理工作的管理,法律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建设监理工作的法规和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监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如与国家法规和上级文件相抵触,则以国家法规和上级文件为准 ,本细则将作相应修改
第三条本项目监理的组织结构如下图: 第四条 项目监理组织 一、建设项目的监理组织称为项目监理组
项目监理组由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助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其它工作人员组成
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经理办公会决定,经理任命
监理组其它成员及其分工由总监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提出意见,经理批准
三、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动,由经理办公会决定,并发文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监理组其它成员发生变动,由总监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总监理工程师测量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合同、计量工程师第五条 项目监理组人员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