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规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或公司所属单位、项目经理部名义对外签署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物资、设备定制合同、物资设备运输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周转料租赁合同等
1、公司物资设备部(含公司所属单位、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以下同)作为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签订、执行,保证合同的严密性、合法性;3
2、财务部以合同的条款为依据,进行资金结算及合同经济可行性评审同时对合同进行存档;3
3、监审部负责与法律顾问协调,对于重大合同请法律顾问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并对合同的签订程序进行监控;3
4、物资设备部指定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对合同进行编号、归档、跟踪管理;4.合同的评审4.1合同评审的要点合同正式签署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查,要点是:A)合法性: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公平、合理;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B)严密性: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合同的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歧义等;C)合理性与可行性:当事人双方是否遵循公平原则、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公平、合理;预计可以取得的经济利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如遇非正常履行时可能遭受的损失等
4.2合同评审的职责合同签署前应分别由主办部门、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评审后报总经理或其委托人签署
各评审部门的职责如下:A)主办部门及相关部门:说明订立合同的必要性,并主要负责合同的起草;负责审查合同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以及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等内容
B)财务部:负责税务筹划、价格和结算方式、现金流量和财务风险的审核,并对合同的经济可行性发表意见;C)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