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证成分析研究—公司章程限制语境下的研究摘要:担保制度是为保护债权,降低交易风险,维护交易安全,满足融投资需要,促进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制度。公司对外担保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对公司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发挥经济主体的作用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研究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可以对目前还尚不完善的该制度进行理性分析,力争得出实际可行的改善方案,也可以有效降低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中的监管。我国现行《公司法》较为明确地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能力、决策机关、决策程序以及限制对外担保的对象,是一项较为成熟的立法。但是,该立法的不足在于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标准过于程序化,缺乏实质的刚性标准;其赋予公司章程很大的权力,却没有具体规定违反公司章程所能导致的后果。本文第一部分是绪论,由新《公司法》第 16 条第 1 款引出问题所在,并浅要分析了国内外(英国、德国)公司章程的研究现状,以及公司章程性质的两种学说,即自治法说和合同理论说,对两种学说做了比较,同时,简要介绍了公司章程对人的效力,尤其是约束力的扩张。相对于正文部分,亦是本文的核心部分,第一章主要围绕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的限制展开论述,首先阐明了公司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限制的必要性,明确公司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方面的相关规定;其次说明了公司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限制的主要方式,其中包括决议机关、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以及禁止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正文第二部分主要就是阐述各地具有代表性的担保效力的实施,分别借鉴英国、美国、台湾这三种具有不同国情的模式进行比较,并且实践效果也各不相同。其中,美国的制度对我国来说过于超前,但其设定的判定标准却值得借鉴,并为我国揭示了公司担保制度发展的方向。我国大陆地区的制度经历了一个较大的演变过程,这个变化体现出了我国的法律制度顺应了我国的客观商业实践,但这种商业实践并没有随着法律规定的改变而出现变化。正文第三部分主要以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正当性为主。分别介绍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内涵以及信赖、效率两项原则。从正面了解公司对外担保的正当、合法。正文的第四部分主要围绕公司代表权人实施公司章程限制的行为、债权人善意以及关联与非关联担保三项构成要件展开论述。正文第五部分为公司对外担保自身利益的保护,从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担保期限等四个方面进行论述,旨在为了确保公司对外担保的可持续发展有序进行。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