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房款收取与催收工作规程 文件编号:GT/FC●01●01 修改状态:A/0 治理状态: 分发号: 审批: 寿柏年 日期:2001 年 01 月 19 日 公布日期:2001 年 01 月 21 日 实施日期:2001 年 02 月 01 日浙江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治理体系工作规程文件编号:GT/FC●01●01 页码:第 1 页 共 3 页房款收取与催收工作规程 修改状态:A/0 1
目的 对销售房款收款过程进行治理操纵,保证房款回收及时、准确
适用范畴 用于预约金、定金、首付、按揭、分期、一次性付款房款的收款及催款全过程
1 销售部负责购房协议、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当天将合同递送财务治理部,每周提供《银行按揭(公积金)办理情形周报表》,便于计财部协助销售部催收房款;销售部负责催收房款;3
2 财务治理部负责根据协议、合同收款,负责其帐务处理和录入绿城销售系统中有关财务收款数据,协助销售部催收房款
1 附《房款收取与催收工作流程》图
2 财务治理部出纳根据销售部签定的协议或合同准确收取房款,开与收款金额相符的收据给客户,并请客户在《收据备查登记簿》中签名;及时将款项送存银行;及时根据记帐凭证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4
3 收款收据内容必须注明填开时刻、缴款单位或个人、款项内容、收款方式、人民币大小写、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收款人签字;4
1“填开时刻”必须是收取现金或支票的当天,而不能是其他日期;也不能应客户的要求任意填写日期;4
2“缴款单位或个人”必须是支票的付款人或是与协议、合同相同名称的购房人;a 假如交纳支票的付款人是客户(买方)本人,则开具与支票付款人即购房合同上买方名称一致;b 假如交纳支票的付款人不是客户(买方)本人,则付款人必须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容须包括:此房款是为某某项目某某房号某某人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