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X X 监 理 公 司作业指导书资 料 管 理 与 归 档 作 业 指 导 书版 本 号: 发 放 号:编 写 人:审 核 人:批 准 人:管理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公室受控状态: (印章)打印: 校对: 目 录1.总则………………………………………………………………(1)2.收文工作程序……………………………………………………(1)3.发文工作程序……………………………………………………(1)4.资料存档管理……………………………………………………(2)5.监理资料归档及保存期限………………………………………(2)《文件传阅纸》………………………………………………(4)《文件更改一览表》…………………………………………(5)1. 总则1.1 项目监理部应设资料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收集、管理监理文件资料,现场监理办公室应备有监理资料专用柜和资料分类归档专用资料夹或袋,对于大中型项目宜采纳计算机辅助管理。 1.2 监理文件资料应真实可靠,字迹清楚,签字齐全,不得弄虚作假或擅自涂改原始记录。用于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用钢笔、炭素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1.3 监理文件资料应采纳监理信息管理中“信息资料格式”中的统一格式,由各项目监理部定期向公司办公室领用或采纳计算机打印。1.4 各项目监理部采纳统一的收发文登记格式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KMJL/C-01-2025 ) 中 的 《 收 文 登 记 表 》 KMJL/B-01-07-2002 和 《 发 文 登 记表》KMJL/B-01-08-2025,由资料员按要求格式填写。收、发文工作、监理文件传阅制度及监理文件存档、归档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2. 收文工作程序2.1 所有收文应立即在《收文登记表》上登记,其中“编号”栏填写发文单位的文件编号,“收文日期”中要标明收文日期、时间,“文件名称”栏登记来文摘要信息或文件名称,“收文人”由收文人签名,“转发单位”填转发部门或单位。2.2 收文登记后应及时交由相关监理工程师(责任人)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处理。2.3 公司文件、外来文件收文后应在每份文件上附一张“文件传阅纸”KMJL/C-14-01-2002,资料员应根据收文内容报总监确认后填写该文件的责任人及部分传阅人员名单。交与责任人后,责任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再增加传阅人员。文件传阅过程中,每位传阅人员看完后应签名及日期。2.4 部分收文如业主施工指令、技术核定单,应与责任人协商,如有必要应在专栏内容予以公布。3. 发文工作程序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