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L履约服务合同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服务方):x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就坐落于房屋交易签署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现甲、乙双方就委托丙方办理合同履行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买卖合同》履行服务的具体内容:1、保管与交易相关的产权资料、乙方购房资格审核、贷款、过户的相关资料;2、协助甲方办理出售房屋的解押手续,甲方解押当日,由甲乙丙三方到场共同办理;3、对乙方个人及家庭资信状况做预审查,根据个人及家庭资信情况为乙方推荐适合的贷款方案;4、协助甲、乙双方办理公证手续、房屋评估手续、贷款手续、房屋缴税手续、房屋产权转移、抵押登记手续;5、经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可提供房屋交易资金存管服务,需甲、乙双方与银行另行签署存管协议;6、组织各方协商解决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事项或纠纷;7、通过电话、短信、函件、面谈等方式催告履约义务方及时依合同履约;8、协助守约方向违约方发送履约告知函件
第二条收费标准1、签订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丙方支付履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2、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向丙方支付履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3、乙方应支付因申请贷款、办理过户、抵押等产生的评估费、担保费、登记费及其他第三方相关费用,由丙方代收并向相关机构交纳,相关发票由收费机关开具
如遇政策性收费调整,乙方需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如果甲乙双方在办理交易过程中除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服务之外的多元化服务,需与丙方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三条权利义务1、乙方明确采取【全款】、【商贷】、【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交易房屋,如变更付款方式,则贷款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因乙方原因无法贷款,乙方将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变更为全款,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