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第一条 目的 为使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任用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位设定 1.专业技工:同工务员。 2.专业技术员:同助理工程师。 3.专业技师:同副工程师。 第三条 资格 (一)专业技工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工: 1.担任同种专业技术工作的熟练工人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工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乙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科长推举者。 (二)专业技术员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术员: 担任专业技工员或工务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术员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甲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厂处长推举者。 (三)专业技师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得晋升为专业技师: 1.担任专业技术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师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经理推举者。 (四)新进人员具有专精熟练的特别技术者可比照公司内相同技术及资格的人员核定其职 位。 第四条 限制 (一)任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者,不得同时任用于其他职称。 (二)从业人员在年度内受记过的处分而未抵消或上年度考绩在乙等以下者,本年不得晋 升。 十四、酬劳待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贯彻多劳多得,奖勤罚惰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各种酬劳待遇仅适用于正式聘用员工,短期聘用员工待遇由合同书 确定。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可享受下述四类酬劳待遇:工资类、津贴类、 奖励类和福利类。 (一)工资类包括: 1.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3.浮动工资 4.年终双薪 (二)津贴类包括: 1.职务补贴 2.物价补贴 3.住房补贴 4.加班补贴 (三)奖励类包括: 1.创汇奖 2.全勤奖 3.年终奖 4.年终先进个人奖 (四)福利类包括: 1.夏季饮料费 2.劳保费 3.节日补助 4.医疗费 5.独生子女费 6.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 第四条 各类酬劳待遇的标准如下: (一)工资类 1.基本工资分成四类十等(附表略); 2.工龄工资以服务公司的时间计算,每月一年 5 元; 3.浮动工资,由公司拿出相当全部员工基本工资 15%的奖金,作为浮动工资(其分配原则 另定); 4.年终双薪,每年 12 月对在本公司干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双薪。 (二)津贴类: 1.职务补贴:分成六级(附表略); 2.物价补贴:根据物价上涨浮动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