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东 莞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工 程 名 称 : 东莞市 ** 镇 **** 办公大楼装饰工程 工 程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东莞市 ** 镇 **** 施 工 单 位 : 东莞市 **** 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二 零 零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东莞市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东莞市 **** 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经东莞市建设行政部门批准,本工程于二零零 柒 年 玖 月 贰拾 日公开招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东莞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镇****办公大楼装饰工程工程地点:**镇****大楼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编号:以招标公布的由 ** 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东 莞市 ** 镇 ** 大楼装饰设计施工图〉〉蓝图为准 1.2 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预算清单为准(含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险、税金等全部费用) 1.3 合同工期:(1)按定标(或议标)规定总工期 105( 壹佰零伍个日历) 天。(2)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06 日;竣工日期: 2025 年 01 月 31 日;1.4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合格 标准。 1.5 合同价款: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 工程直接费、工程管理费、工程税金等 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249826.00 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玖仟捌佰贰拾陆元零角零分)。(1) 定标价按下列规定计算:按投标书总造价结算 . (2)设计变更、现场签认按下列规定计算: 按投标书内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 . 清单内缺少的项目由乙方代表和甲方代表面议后 , 以双方签订的书面文书为结算依据 . 增加项目须在甲、乙双方签证后,经 ** 镇政府负 责的相关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1.6 承包方式 (1)按定标(或邀请协协商标)价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税金 。 (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支付。 (3)招标工程除设计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不作调整。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 本合同书;2.2 中标通知书;2.3 招标文件、招标会议记录、投标书及其附件;2.4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