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1999-020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 0 一一年十月制定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承包人(全称): 福建省 **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泉州市 ** 街人行道改造工程 (第三标段 ) 工程地点: 泉州市 ** 街 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泉发改审 [2025]50 号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供的设计院设计的工程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量内容等规定的工程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15 日竣工日期:2025 年 12 月 13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叁佰零伍万捌仟壹佰捌拾肆 元(人民币)¥: 3058184
00 元注:劳保类别已按承包人核定劳保类别调整为 丁 类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修改、补遗)和合同专用条款; 5、工程变更补充协议,符合文件规定工程的洽商书面文件等; 6、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预算批复或招标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