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工程》课程设计指导书 《供热工程》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主要专业课之一
学生通过课堂教学掌握这门课程中的基本理论之后,还应通过课程设计来学习供热工程设计的一般方法以及了解有关设计法律规范和技术措施
一、供暖热负荷计算 1、冬季供暖系统的热负荷,应根据建筑物下列耗散和获得的热量确定: (1)围护结构的耗热量 Q1; (2)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Q2; (3)加热由门、孔洞及相邻房间侵入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Q3: (4)加热由外部运入的冷物料和运输工具的耗热量 Q4 (5)水分蒸发的耗热量 Q5 (6)通风耗热量 Q6 (7)最小负荷班的工艺设备散热量 Q7 (8)热管道及其他热表面的散热量 Q8 (9)热物料的散热量 Q9 (10)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热量 Q10 对于一般民用或工业辅助建筑,供暖设计热负荷计算可简化为:Q=Q1+Q2+Q3+Q6-Q8 (W) 2、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应按下式计算:Qj=FK(tn-tw)a (W)式中 Qj——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包括门、窗、墙、楼板的传热量,各部分耗热量之和即为整个建筑物的基本耗热量
W; F——围护结构的面积,m2;K——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W/(m2.℃),查手册:tn——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查手册; tw——供暖室外计算温度,℃,见《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法律规范》或查手册:a——计算温差修正系数,查手册
3、围护结构附加耗热量计算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分为两类:一类是按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进行计算,如风力附加、朝向修正和外门开启附加
另一类是不按基本耗热量百分率进行计算的附加或修正,如高度附加和楼层修正
(1)风力附加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法律规范》规定:建筑在不避风的高地、河边、河岸、旷野上的建筑物,以及城镇厂区内特别高出的建筑物,垂直的外围护结构附加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