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对公司干部的经营业绩考核与综合考核评价,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进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考评对象本规定所述考评对象为公司中层干部。第三条 考评机构(一)考评的领导机构为公司绩效考评委员,由公司领导及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负责人组成,负责考评总体方针制定、考核结论审定等领导工作。(二) 公司绩效考评委员下设考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评工作的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常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评的组织实施、协调、考评结果汇总及考评意见的拟定等具体工作。第四条 考核评价遵循的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二)坚持个人业绩与公司进展目标相一致的原则,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三)坚持个人业绩与绩效薪酬紧密挂钩的原则,即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四)坚持体现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克服考核等级平均化。第五条 考核内容根据岗位描述分别确定考核内容,根据考核表逐一考核,其中包括:个人述职、个人考核、考核机构评价等内容。(一)第一部分:“个人述职”由本人对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述职),其结果占“年度考核”结果的 5%。(二)第二部分:“个人考核”由考核委员会分别按绩效考核、资质考核的内容对其进行评价,其结果占“年度考核”结果的 70%。中层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分为二大部分:业绩考核与资质考核(即客观因素考核与主观因素考核),其中又各分为不同的考核指标。业绩考核按时间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的客观因素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由日常业绩决定。占“个人考核”权重的 50%。资质考核主要根据主观因素进行考核,包括素养考核、能力考核及其它相关考核,考核评分由自评价、主管领导评价、总经理评价、相关部门评价四个部分组成。占“个人考核”权重的 50%。(三)第三部分:“主管领导评价”由公司副职领导在参考上述考核结果同时,按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其结果占“年度考核”结果的 10%。(四)第四部分:“总经理评价”由公司总经理在参考上述考核结果同时,按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其结果占“年度考核”结果的 15%。第六条 考核周期(一)年度考核周期1.年度中业绩考核分为月度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月度业绩考核结果主要应用于月度绩效薪金的确定与发放,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主要应用于年度奖金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