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材供应合同买方: 卖方:鉴于某总公司已成为沙洪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的施工方,工程所需基层料的 由 提供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货物单价: (到拌合场单价)二、交货地点、数量及供货期1、交货地点:沙洪一级工程改建工程现场(卸货由卖方负责)2、供货数量:3、供货期:约 个月(2025 年 月 ——2025 年 月)三、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1、卖方提供的基层 料应符合公路技术法律规范(公路工程招标文件非范本,1999 年)技术法律规范和质量保证条款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生产、储备过程中要分规格、分品种堆放,以保证货物的良好的使用性能
2、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在货物最终验收的十二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所供货物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同时也不免除以后因货物原因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 工程师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假如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等,买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
卖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应无条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
4、 假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七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实行必要的补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买方的责任和义务(1)及时提供基层料碎石的供应计划及交货地点,月计划提前半场 10 天提供,临时应急计划提前半场天提供
(2)负责组织货物的现场验收及施工场地现场抽检,在货物送施工场地现场途中,如施工场地通行便道不畅,有义务实行措施,保证施工场地通行畅通
货物抵达施工场地后及时安排卸车和办理签收手续
(3)负责在施工现场储备卖方生产的碎石材料
(4)货物验收合格后,应按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