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FIDIC 合同条件中文版翻译问题的探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中译“菲迪克”)出版的 1999 年第一版 FIDIC 合同条件一共有四本,分别是《FIDIC 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FIDIC 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FIDIC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和《FIDIC 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
它们已经被翻译成中文版,这对于中国人学习和讨论 FIDIC 合同条件有很大帮助
但是笔者发现有的译文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是小问题,而有的却是典型的误译
现列举几条,供大家参考
以下均《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为例
6 款 Section工程:工程项目的总称,如一输电工程项目
分项工程:工程项目下第一层分解,可单独进行接收或验收,如输电工程项目,包括,输电塔基础,输电塔、光纤、电线等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下的第二层分解,不可以单独地进行接收或验收,如塔基础的各个部分
因此,Section 应为 Works(工程)下第一层分解内容,翻译为“分项工程”,更为适当
5 款 Laws原文是:“Laws” means all national (or state) legislation, statutes, ordinances and other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by-laws of any legally constituted public authority
译文是:“法律”系指所有国家(或州)的法律、条例、法令和其他法律,以及任何合法建立的公共当局制定的规则和细则等”
1)“state”一词在美国是指“州”,在中国是指“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而在行政区划里,中文的“州”是指省市之下与县同级的行政地区,英文翻译为“prefectur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