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建筑施工工程,部分未列入本书一般施工工艺,施工时根据有关专业规程或参考其他地方的有关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工艺准则,经公司总工审批后试行
2、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 应用新型施工机械及采纳新的检测、试验手段,必须经过试验和技术鉴定,并制定可行的技术措施,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标准补充条文,报公司审批试行
3、土石方、大体积砼、大跨度、玻璃幕墙、冬期施工、外脚手架工程及超高顶架搭设、有特别工艺要求的工程(耐火隔热、保温、特种混凝土、防腐蚀)、特别工序(地下防水、焊接)等特别部位、结构、工序的施工,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施工
4、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以及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认真执行公司有关的施工管理规定
5、内容与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现行标准、法律规范有抵触或不符之处,应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施工应按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进行,设计图纸须经会审后方可投入施工
如发现设计图纸与国家、行业及省市现行设计、 施工法律规范和操作规程有抵触之处,应由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向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解决,在未有明确意见前不得施工
7、施工项目应建立健全技术责任、技术复核、合理化建议管理等制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加强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
8、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前,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将具体的施工准备、工艺标准、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尤其是一些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施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交底,并制订、实施相应的跟踪检查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9、操作人员必须领悟设计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