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结算作业指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审核日期审批日期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审批人1目的为法律规范合同结算工作,提高工程结算工作的效率,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2适用范围适用于华润置地有限公司下属独资、控股或具经营权合资公司开发的地产项目及华润集团孵化的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结算工作。3编制依据依据《华润置地开发成本管理制度》编制。4术语及定义4.1 工程结算:指工程竣工,物资采购完毕,顾问合同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和发包方根据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竣工图纸、往来文件、变更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进行对合同价款的增减计算并确认最终的工程价款。工程结算的完成以承发包双方签订《结算书》为标志。4.2 工程结算书:指工程、采购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已签订的施工/采购合同、竣工图纸、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洽商等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5关键活动描述5.1 结算计划管理指引5.1.1结算计划编制在主体封顶 3 个月内(精装修交付项目在精装定标后 3 个月内),合约管理部(或合约主责部门,下同)完成项目结算计划的编制。合约管理部、项目部、设计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合约分判、合同条款、工期安排、交付时间共同编制。项目部确定提供工程合同履约验收报告,项目部和设计管理部确定及完整合同结算资料的时间,合约管理部确定合同结算的完成时间,明确每个合同分判对应的结算主责人。5.1.2结算完成时间在结算计划各时间节点遵守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工程结算完成时间如下:住宅项目工程结算完成时间:供应类合同为入住后 6 个月内完成结算,总包/机电/门窗幕墙/精装/园林/土方等六大标及 500 万元以上的合同为入住后 12 个月内完成结算,在项目入住12 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竣工结算。商业项目工程结算完成时间:供应类合同为开业后 6 个月内完成结算,总包/机电/门窗幕墙/精装/园林/钢结构/土方等七大标及 500 万元以上的合同为开业后 14 个月内完成结算,在项目开业 18 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竣工结算。对于项目交付后仍在执行的合同,如成本顾问服务合同、客服第三方维修合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排定结算计划。5.1.3结算计划确认结算计划确认应以工作会议方式进行,由合约管理部组织,项目工程总监/负责人、设计管理部、合约管理部负责人参加,并在会议结束后签署意见进行确认。合约管理部将经过确认的《结算计划》发送相关责任人,各部门按结算计划执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