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管理】员工岗前培训规定一、总则 第一条 岗前培训之宗旨系要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及介绍公司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以后工作。 第二条 凡公司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均需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历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讲解公司治理规则。 5.所担任业务工作介绍、业务知识。第四条 凡新进人员应给予七至十天讲习,每隔一周进行一次。 第五条 新进人员的讲习,人事单位应事先制定日程安排打算表,培训进度记录表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二、培训时期 第六条 关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时期: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分支机构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 公司总部的培训最重要的是知识的获得并着重使受训者了解下列各点: 1.公司的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受训者以后的工作岗位。 3.介绍其岗位特点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 5.市场销售情形的分析。 6.对市场上同类产品及厂家要有相应的了解。 7.聘请专家实施口才培训。 第八条 主持公司总部培训的人员,应对受训者的优、缺点做出评语提供给他以后的技术培训和实地培训负责人作为参考资料。 第九条 新进人员在同意公司总部培训之后,必须紧接着实地见习。 第十条 分支机构的培训重点在于受训者以后实际工作技术的学习,并应在下列几方面加大培训:1.使受训者了解其以后工作情形范畴。 2.了解每天的例行工作和非例行工作。 3.强调时刻与效率的重要性。 4.各部门之间的和谐与配合。 第十一条 分支机构培训的负责人员必须是新进人员以后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 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培训的示范者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体会和正确的技术,切忌教诲新进人员投机取巧的方法。 第十三条 分支机构培训必须与实地培训紧密配合。第十四条 实地培训即为见习期,是在一位资深职员的指导下实际去从事以后所负担的工作。第十五条 实地培训应尽量让受训者表现练习,指导员仅是在旁协助,待受训者做完某项工作后再告诉他应改进的地点。 第十六条 凡担任实地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一律发给专门奖金,以促使其更好地指导受训者。 第十七条 为有效地利用时刻和达到培训目的,关于上述三个时期的培训,要酌情灵活运用,混合安排拟定培训打算。三、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应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