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改善基金管理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品管部品质改善的提出、实施、评价、奖励等内容,以及与品质改善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奖励;本办法适用于品管部的所有员工;2、 目 的: 2.1 激发品管部员工工作激情,本着持续改善推动品质管理; 2.2 使全体员工重视产品质量,节约成本,使公司经营得以顺利实现和提高; 2.3 引导全体员工自发参加,提高创业心、讨论心,从而使个体和公司的员工的素养得以提高。3、责任与权限 3.1 由品管部负责改善项目、活动的申报、统计与申请基金使用; 3.2 品质改善基金的来源:质量事故负激励金额、财务核算薪资与品管部考核薪资差异、公司用于品质改善的专项基金等; 3.3 财务负责品质改善基金的账目注册管理,审核基金使用申请,核发基金; 3.4 改善提案、活动及基金使用由财务负责人会签,常务副总批准;4、目 标4.1 制造一个清洁、明亮、愉快的工作环境,营造人人都为品质管理献计献策的氛围;4.2 把自己复杂的工作变得简单化,工作起来简便、轻松、愉快;4.3 通过工作来充实自己,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4.4 让每个员工重视改善并投入到改善中,拿出好的改善方案并付诸于实践。5、 改善项目5.1 有关品质管理方法或管理制度的改善。5.2 有关提高士气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5.3 品质检验作业、事务、方法的改进。5.4 日常检验工作操作方法的改善。5.5 改进检具和量具的设计、制造与维护保养。5.6 物料仓储管理及运输搬运方法的改善。5.7 呆废料的利用、原料的节约及其它降低材料成本的改善。5.8 工作安全、防止灾害危险的方法改善。5.9 工作环境、卫生、工作气氛的改善。 5.10 非职务范围内的错误提醒。5.11 虽属职务范围内的工作,但有重大突破性的改善建议者(视建议内容状况而定)5.12 其他有利于企业并有实现可能的改善。6、非改善项目 6.1 仅提出缺点或问题,而欠缺具体改善措施及方法。 6.2 工作上被指令改善者,或上级指示他人开始进行的改善内容。 6.3 已被采纳过或前已有的建议改善(有更佳方法或更大效果者除外)。 6.4 个人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6.5 已受奖的建议改善(同一性质的改善应在工作中同时进行,若再提出,则视建议改善内容的状况而定)。6.6 政治性的问题或攻击诽谤组织的。6.7 涉及他人私生活的和各种不平怨言及批判。6.8 有关人事调动及任免、调薪等问题。6.9 其它对企业没有利益且无实现可能的改善。7、改善的程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