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订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北京巿标准 DBJ01-6-90《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合同标的、数量、交货方式、供货时间与期限、结算单位混凝土浇筑部位及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详见《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第三条:供货数量、质量检验及验收确认3.1 甲方以书面形式对商品混凝土的使用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通知乙方,商品混凝土发货单由甲方指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认仅作为商品混凝土质量检验的凭证不作为结算的依据。3.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和技术质量进行供货,并对所供商品混凝土的技术质量负责,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对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其商品混凝土生产、技术、资料管理等过程无条件向甲方、监理开放。3.3 乙方必须实行措施保证商品混凝土出厂至浇注过程中不得随便添加任何材料。3.4 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在其商品混凝土生产中不得委托其他商品混凝土生产商进行生产。3.5 鉴于奥运工程的特别性,为保证工程质量该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材料品种限制使用范围见附表。第四条:货款结算及货款支付4.1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商品混凝土施工部位、合同单价、结算数量分期进行结算。4.2 合同约定分期结算的施工部位为:护坡工程、主体基础工程、结构工程(柱、梁、板、墙)、二次结构、室外工程。4.3 商品混凝土合同单价见附表4.4 商品混凝土的结算数量根据施工图纸以浇注混凝土构件的图示量计算,不扣除混凝土中钢筋所占的体积,同时施工现场浇注混凝土损耗亦不另行增加。4.5 商品混凝土货款支付视业主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确定,乙方不得因资金到位情况停止或延误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而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甲方责任5.1 负责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施工现场进出管理,保证现场道路畅通。5.2 提供现场需用的水电及照明环境。5.3 向乙方提供混凝土浇注计划。第六条:乙方责任6.1 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场合格证等有关资料文件。6.2 保证混凝土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运输安全及车辆进出现场应达到北京市环保要求。6.3 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根据混凝土浇注进度及时调配混凝土的进场供应,以保证商品混凝土能在施工工艺要求的时间内浇注完毕。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