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长春****城 招 标 投 标 文 件发包方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零零二年八月目 录**章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 3二、招投标原则 ……………………………………… 10三、投标书及投标 ……………………………………… 12四、评标与中标 ……………………………………… 14五、合同的授予 ……………………………………… 15第二章:投标书一、投标书 ……………………………………… 16二、授权书、委托书 ……………………………………… 18**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 1 . 发包人: 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 项目简介: 2.1 项目名称:长春****城区内道路、路内管网。 2.2 项目地址:长春**大街 **号。 2.3 周围环境:该项目南临长春**大街;东西均有规划路,可以方便进入施工场地。 2.4 所在位置:南临**大街,北至繁荣路,东为电台街,西至前进西街。2.5 工程范围: 2.5.1 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全套施工图和所有设计变更为准。 2.5.2 包括路内管网和其它管线的预留。 2.5.3 发包人指定分包的现场配合工作。 2.6 工程质量等级与标准: 2.6.1 各项工程的施工与质量的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及长春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质量标准。 2.6.2 工程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全部优良工程,以长春市质监站评定为准。 2.6.3 如工程质量经评定等级低于优良标准,发包人有权扣罚达到标准所需的翻建、修建费和工程总价的 5%作为质量罚金。 2.7 工期要求: 2.7.l 中标方须在 2002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路床、结构层和路内管网和其它管线的预留,在 2025 年 9 月 31 日前全部竣工。 2.7.2 上述路床、结构层、路内管网和其它管线的预留、面层全部竣工是指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分项都达到上述的优良标准,本工程不单以总工期作为考核目标,中间分项工程亦作为考核目标,不按时完成亦同样接受相应的处罚,今后将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3 . 材料供应方式、范围: 3.1 本工程中标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3.2 由中标方所购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其数量、价格、规格及供应厂商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即使在批准后,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发包人有权通知中标方停止使用,中标方必须服从,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3.3 发包人保留按当时合理市场价格的条件下指定材料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