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时标网络的工期索赔分析 现代工程 建设 规模越来越大,环境越来越复杂,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大,导致发生更多的索赔事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对索赔讳莫如深,成功的索赔为数不多。随着我国加入 WTO,建筑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外国承包商在带来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之外,还带来了保护其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索赔。因此,面对国际市场竞争及国内市场的国际化要求,必须深化讨论索赔机制,提高索赔及反索赔的成功率,从而保护自身利益。本文从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出发,在分析索赔事件性质的基础上,应用时标网络处理和分析工期索赔。通过实例证明运用时标网络分析和处理工期索赔,可以直观简捷地分析工期索赔问题且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一、工期索赔处理的基本原则 在施工过程中,导致承包商工期延期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可原谅的延期和不可原谅的延期。由于承包商自己的原因所引起的工程延期,称为不可原谅的延期,如工效不高、组织不利、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由于业主原因(包括设计、监理原因)所引起的工程延期,称为可原谅且应予以经济补偿的工程延期,如修改设计、施工条件变化等;由于客观原因所引起的工程延期,称为可原谅但不予经济补偿的工程延期,如异常恶劣天气、地震、战争等。 1.单事件条件下工期索赔处理原则 若上述三种原因的工程延期分别独立发生,对工程延期的处理原则比较简单:对于业主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承包商不仅可以得到工期补偿,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对于由客观原因所引起的工程延期,承包商只能得到工期补偿;对于由承包商自己的原因所引起的工程延期,承包商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2.多事件条件下工期索赔处理原则 在实际工程实践中,通常引起工程延期是在多因素影响下产生的结果,如业主原因和承包商原因共同作用,此时对工期延期的处理较为复杂。 (1)按“初始延误”承担责任的原则处理。凡是在同一时间段内发生两种以上原因的工程延期,首先推断造成工程延期的最先发生因素,以该因素对工程延期负责,并按单事件条件下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按对承包商不利的原则处理。凡是在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与因业主或客观条件引起的工程延期同时发生的时间段内,根据对承包商不利的处理原则,承包商既得不到工期补偿,又得不到经济补偿。 (3)按比例分摊责任的处理原则。根据“初始延误”承担责任的原则,有时对承包商较有利,而对业主却很不利;而根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