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监 理 实 施 细 则第一节 堤防工程监理工作细则一、目 的为法律规范堤防工程监理工作,明确堤防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堤防建设工程量,制定本细则。二、范 围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监理工作。三 、 监 理 工 作 依 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和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法律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等。四 、 监 理 机 构 职 责项目监理机构应依照监理合同中项目法人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责和义务,通过仔细、谨慎、勤奋与高效的工作 ,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项目监理机构应履行设计文件核查确认(重点核查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图面错误)、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与完工指示、施工质量签证、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与合同争端调解、有限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等各项必需的职责与权限。4.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监理机构高效有序运转;负责对项目监理工作分解,指定相关项目监理组(员)对相关项目监理工作负责。4.2 项目监理机构综合部门应作好文件收发登记、文件、资料、记录管理;监理人员行为法律规范监督、监理人员上岗培训、业务考核、岗位管理、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共关系处理等项工作。4.3 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检测监理和监理检测工作。检测监理是对施工单位检验和测量机构的资质、手段、方法与成果的监理;监理检测是监理单位自峰为施工质量与合同支付控制所进行的对比(平行)检测。4.4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准备、资源投入、工序作业、目标实施、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和信息(记录)处理;承担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合同支付三项目标控制和合同商务管理等监理业务;负责工程施工控制目标与对策措施的制订、进展跟踪 、过程分析与目标调整。各级监理人员应按《堤防工程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各自的职责。五 、 监 理 工 作 程 序5.1 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程序:⑴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⑵ 以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⑶ 根据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⑷ 组织、主持或参加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