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法律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xx(xx)置业有限公司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1 xx(xx)置业有限公司合约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 公司所属各项目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方法与过程控制4
1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4
1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2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除特急事项外,禁止事后补办
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4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 10 日前,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部门领导复核
5 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发包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 5 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7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8 法律约束原则:50 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
50 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
9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