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商控制程序1
目的确保所选择的供应商的材料或服务能达到所需的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房地产开发所需由建材供应部采购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的供应商
1 GFI-CG-3《材料供应商评价细则》4
1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对供应商评估、认可的审批
2 建材供应部经理负责对供应商评估、认可的审核及供应商定级的审批
3 材料采购主办负责对供应商的评估、监控
4 采购员协助材料采购主办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调查
5 建材供应部经理、材料采购主办、预决算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工程口)、工程部施工副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工程部设计副经理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
资格和培训 执行本程序不需要特别的资格和培训
1 供应商的评价选择7
1 材料采购主办和采购员根据以往工程材料使用种类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见 GFP6-3-F1),提出《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一览表》(见 GFP6-3-F2)
2 材料采购主办按下列原则和方法对《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一览表》中的新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原则●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要求,能满足公司房地产开发所需材料或服务的质量要求;●质量信誉高;●价格合理;●生产/供货能力满足要求;●服务好;●交通方便,运距短,便于联络
评定方法●由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根据 GFI-CG-3《材料供应商评价细则》对供 应商的材料价格、生产/供货能力、服务、运距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建材供应部与工程部共同组织实地考察供应商材料使用情况,并由工程部专业负责人或工程师对材料质量进行评估,且将评估结果记入《供应商评估表》(见 GFP6-3-F4)
●对新产品或新供应商,可索取样品的材料,由采购员负责向供应商索取样品进行验证或试用,并与工程部共同填写《材料验证/试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