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东莞市污水处理厂第二期工程的施工监理交底一、监理原则:我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单位的合法,合理、公正、科学地对本工程进行实质性监理
二、监理依据: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说明;2
工程的全部图纸内容和说明,会审记录以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3
国家和地方执行的建筑施工验收法律规范、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4
《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监理法律规范》;5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有关施工安全要求;6
东莞市建设局等部门有关文件、通知等
三、对施工单位的要求:1
本工程采纳总承包方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按层次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具体要纺织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详细编制各专业(土建、给排水、建筑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各专业性较强分部工程(如土建专业中的打桩等)编制施工方案
以上施工组织或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正式实施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要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施工现场须配备合格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若干名,其中本专业工程师不少于 名及名 以上的助理工程师,以满足施工需要;4
备齐施工图纸、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法律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
充分阅读熟悉图纸内容,开工前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质勘察院、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详细作好图纸会审记录,经有关方签字认可后执行;6
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管理体系中人员及施工设备配置须与现场配置一致;7
设计变更及图纸修改,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执行;8
切实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