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系统开发服务协议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在《合同法》的规定和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甲方公司软件系统,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该系统的实施和使用中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和范围1
乙方负责软件系统的设计和开发
甲方提供的《系统需求说明书》将作为系统开发和验收的依据,定义系统功能要求,作为本协议附件
如在开发或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甲方提出《系统需求说明书》中未作规定的新需求或修改原有需求定义,乙方应客观地评估该变化,告知甲方该变化所引起的技术可行性及工作量(并告知评估方式和依据)
对于技术上可行且甲方要求实现的变化,其费用及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4.在开发完成后,乙方负责系统的软件安装、调试和培训
安装、调试系统所需的网络、设备和系统软件环境由甲方负责提供
乙方在免费服务期内提供5×8小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乙方负责开发的软件系统的技术咨询、软件系统恢复、软件系统功能故障处理等
6.软件系统所使用的甲方自购设备,其维护不包含在乙方提供的免费技术支持中
第二条服务期限1
本项目软件开发需时共个月完成,时间从协议签订和支付首期款到账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从通过验收之后的一年内,乙方均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如有客观原因需要改变实施计划,应在双方协商后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户的实际需求与《系统需求说明书》中相比发生变化,或由甲方对接负责人、设备采购、场地安排、网络调试、意见反馈等配合事项引起延误,则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该软件须达到《系统需求说明书》要求,且在调试完善、应用正常后,双方确认系统验收
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方式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项目验收在乙方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并经甲方确认,甲方